关于开展六合区教育系统房屋安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撰稿: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6-21 11:29:01  浏览次数:2869


各学校(幼儿园)、单位:

根据市区相关文件要求,自即日起在全区教育系统范围内开展房屋安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两个不放松”“务必整出成效”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总体方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全面落实房屋安全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党政领导责任,聚焦危险房屋使用、违法违规拆改房屋主体结构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事故隐患,切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二、主要任务

(一)聚焦重点再排查。各学校(幼儿园)、单位要通过组织开展专项行动,重点对老旧房屋、经营性自建房以及擅自拆改房屋主要承重结构的房屋开展安全隐患再排查,动态掌握房屋安全事故隐患底数。

(二)管控风险强措施。对排查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经鉴定为D级危房的老旧房屋、经营性自建房,立即采取停业、封房、拆除等措施,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对存在一定隐患或经鉴定为C级危房的,要确立整治时间及治理方式,在有效管控风险情况下观察使用;同时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三)分类分级抓整治。对鉴定为C D 级危房的,要制定整治方案、建立整治台账、细化整治措施、明确整治时限、落实整治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动态销号管理,通过拆除、翻建、加固等整治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于存在一般隐患的,要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及时维修加固。

(四)长效管理建机制。各学校(幼儿园)、单位要常态化开展房屋安全巡排查。教育局相关部门要压实对各类问题的监管和指导责任,发挥部门联动作用,督促各学校(幼儿园)、单位做好相关排查整治工作,建立齐抓共管共治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底前)。按照市区统一部署,各学校(幼儿园)、单位要结合全年房屋安全工作计划、“治本攻坚”任务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对本次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改和集中整治阶段(6月下旬至10月上旬)。对前期排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房屋,要加快治理推进力度,明确责任人措施、期限。对排查判定存在严重隐患的房屋,要组织开展安全鉴定经鉴定为C、D级危房的,要及时加强风险管控,制定整治计划。要着力聚焦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检查事项和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结合汛期、高温、台风等季节特点,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和专项检查。

(三)排查整治“回头看”阶段(10月中旬至11月底)。要狠抓落实、务求实效,采取突击检查、 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的督查检查,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建立起督查抽查机制,推动隐患治理提速增质、问题隐患落实整改。

(四)巩固提升阶段(12月份)。全面总结专项行动隐患整治取得的实际成效,梳理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成果,不断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幼儿园)、单位要按照区教育局统一部署,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将专项行动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治本攻坚”大会战、安全生产月活动相结合,及时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确保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二)压紧压实责任。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使用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房屋安全的直接责任人,要承担房屋使用主体责任,要严格落实房屋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房屋安全使用教育宣传活动,培养师生的安全意识;及时总结经验推广交流,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六合区教育局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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