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最美女性”和“最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学校)、街镇中心学校及所属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展示教育系统女性的奉献担当、奋发有为的独特风采,大力弘扬中华传统家庭美德,引领广大女教师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经研究,教育局妇联决定在2023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评选表彰一批系统内“最美女性”和“最美家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最美女性”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热心公益、努力工作、积极进取的优秀女性。
2.“最美家庭”
家庭成员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夫妻和睦、孝老爱亲,学习进取、科学教子,邻里融洽、友爱互助,崇德向善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均可参加推荐。
二、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要严格把关,坚持标准,确保推选工作质量。
2.各单位要对照评选条件,认真做好推荐对象的材料报送审核工作。原则上,直属学校推荐每个类型1-2个,街镇推荐每个类型不超过3个。各校要在一定范围内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3.参评的个人和家庭要认真填写最美女性申报表(附件1)、最美家庭推荐表(附件2),主要事迹一栏要求事迹突出、文字简练,不超过600字,并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请将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2份)于2023年2月21日前报送教育局妇联,街镇学校由中心学校统一报送。电子版报送至邮箱:lhjyj_lxr@126.com;纸质版报送至六合大厦1714室。
六合区教育局妇联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