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乐润童心•奏响青春”——六合区第三届中小学生小器乐比赛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撰稿: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9-14 15:50:53  浏览次数:2366


各中小学:

为全面推进我区中小学素质教育,丰富学生的文化生活,营造健康的校园艺术氛围, 深化艺术教育实践,根据《“乐润童心•奏响青春”——南京市第三届中小学课堂小乐器合奏比赛的通知》(宁教体函[2022]2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拟定于11月中旬举办“乐润童心•奏响青春”——六合区第三届中小学生小器乐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全区各中小学在籍学生。

二、比赛分为小学组和中学组进行,各学校要积极组织开展器乐进课堂活动,根据学校实际制订活动方案,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形式多样、丰富活泼的校园小器乐教学与展示活动。

三、本次比赛以学校为单位,以校级小乐器团队为主体。演奏形式为合奏,不设小合奏及独奏。参赛队人数不得少于35人,总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含本校教师或学生指挥1人、伴奏4人。5人中教师不超过2人)。

四、参赛乐器主体为“课堂小乐器”,是便于携带、利于音乐常态课堂开展普及性教学的学具类乐器(如竖笛、口琴、口风琴、葫芦丝、巴乌,陶笛、埙、小吉他,尤克里里等)。管弦乐队、电声乐队、民族管弦乐队、各型管乐队里的乐器均不属于本次比赛允许的主奏乐器。

五、每支参赛队选择一首曲目参赛,时间6分钟以内。所选作品应为内容健康向上、艺术水平高、传播范围广、适宜广大青少年学生演奏的中外优秀器乐曲目,提倡选奏我国优秀器乐作品。每支参赛队可使用5件以内伴奏乐器,不得使用带有乐队效果的伴奏乐器,如合成器、双排键等(伴奏乐器乐谱须提供给评委),现场不得播放伴奏音乐,鼓励采用丰富的舞台表现形式(无伴舞)。

六、各学校要在组织全校各班级广泛参与的基础上,根据预赛情况选出第一名组队参加区级比赛。

七、 评分标准

1)作品:内容健康向上,彰显时代特色、富有青春气息,艺术性及思想性强的曲目。鼓励原创作品,参赛作品篇幅必须完整(宗教题材作品不得参赛)。

2)演奏:音准、节奏准确,技巧娴熟,方法科学准确。

3)声部要求:各声部乐器配备均衡,声部之间配合默契,演奏音响动态效果良好,有较强的感染力。

4)表现要求:作品选择难度恰当,能较好地理解、演绎作品,作品风格、音乐形象等表现准确,完整性好、表现力强。

八、奖项设置

比赛按组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优秀指挥奖、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等奖项(可视情况设立特等奖)。

九、区级小器乐比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中小学需填写参赛报名表(见附件),并于11月8日前发至区教研室张见老师邮箱,E-mail:66626760@163.com。联系人:张见,电话:66626760

未尽事宜,请与区教育局体卫艺科联系,联系人:李霞,联系电话:57675009。

 

六合区第三届中小学生小器乐比赛报名表.xlsx

 

六合区教育局

2022年9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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