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撰稿: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8-30 16:40:59  浏览次数:6966

各直属单位,中小学(含中专校、特校)、幼儿园:

根据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通知,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满意度调查:

1.调查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10月20日;

2.关注江苏省教育满意度调查二维码及网络链接(南京市)

3.参加对象:中学(含中专校):家长、教师和学生代表各不少于20名;其余学校(含特校、幼儿园):家长、教师代表各不少于20名;直属单位:教师代表不少于5名。

4.具体要求见附件。

南京市六合区教育局

2021年8月30日

关于组织做好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pdf 

录入:办公室    审核: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