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六合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五小活动的通知
各小学、初中:
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构建健康向上、生动活泼、合作竞争的校园科技创新活动氛围,提升校园文化品质,培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跨学科融合学习的科学素养,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与实践能力,根据《关于开展 2023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五小” 活动的通知》宁教体函〔2023〕18号文件要求(附件1),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开展“五小”展评活动。请各小学、初中校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准备,尤其是“星光基地学校”“创新基地学校”“STEM项目学校”等特色示范学校要重点参与,具体提交要求见附件2。区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各校上传作品进行区级初评,优秀作品推荐参加市级展评,并对各校参与和区级初评获奖情况进行统计,结果纳入学校办学水平评估考核。现将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六合区教育局
承办:六合区实验小学
二、活动主题
参与 合作 创新 成长
三、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9月20日
四、参加对象
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五、活动内容
小课题、小考察、小智能、小制作、小影视
六、活动组织
全区各中小学校要做好五小活动的组织和策划工作。明确分工部门,落实责任人,创新活动形式,细化活动内容,营造活动氛围,积极发动引导更多学生参与“五小”活动。通过活动宣传、作品遴选、校级展评,构建健康向上、生动活泼、合作竞争的校园科技活动氛围,提升校园文化品质。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宣传活动意义,发动引导更多学生参与“五小”活动。
第二阶段:校级展评。各校在认真组织开展“五小”活动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对本校作品进行遴选,通过校级展评,将优秀作品推荐到区级比赛。(6月——9月)
第三阶段:区级展评。区教育局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各校上报作品进行集中评选,推荐优秀作品代表我区参加市级“五小”比赛。(9月)
七、活动要求
1.学生的作品应具有独立著作权和知识产权。“五小”活动组织方不对作品可能的侵权行为负责。
2.学生作品应来自学生的创意和灵感,结合“参与、合作、创新、成长”主题,家长和教师可作一些必要的修改建议,不得代替学生完成作品创意和制作。如发现作品设计、创意和制作直接由家长或教师完成,将取消参赛资格或撤销名次。
3.已经参加过往届南京市中小学“五小”活动并获得一等奖及以上的作品不再参加2023年区级、市级申报。
4.有关文件提交要求
请各校于2023年9月20日前将《2023年“五小”活动优秀作品推荐表》及作品详细资料通过五小活动管理平台(http://wxbs.jsnje.cn/userlogin.jsp)上传,并将本校所有作品汇总的《2023年“五小”活动优秀作品汇总表》的电子稿发至邮箱1104157009@qq.com,相关表格详见附件2,未尽事宜请联系六合区实验小学“联创中心”(联系人:成宇航,电话:18402553392,QQ:1104157009)。
5.各学校不同类型上报作品数量,请见附件2。
6.各学校要做好活动策划和组织工作,明确分工部门、落实责任人。同时,要充分发挥班主任、语数英学科教师、退休老教师、退休科技人员和科普志愿者的作用,创新活动形式,细化活动内容,营造活动氛围。要与综合实践活动(包括研究性学习、信息技术、劳动与技术等)、科学探究活动、公民教育实践活动、德育活动等课程紧密结合起来,把“五小”活动独立、创新、竞争的理念融入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更多关注、更加尊重,更好呵护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深入推进学校科技创新教育的发展。
附件1:《关于开展 2023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五小” 活动的通知》宁教体函〔2023〕18号.pdf
六合区教育局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