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学校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撰稿: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4-15 10:34:00  浏览次数:13619


各相关中小学、幼儿园的校级党(团)组织:

    2021年度,各校级团组织、团干部和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历届全会精神,深化改革、锐意创新、真抓实干,为学校共青团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区教育工委决定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集中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优秀团支部

    1.参评条件: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扎实推进“对标定级”,本级及所属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及时准确完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团员教育管理经常,“青年之家”等阵地作用发挥较好。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队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效果明显。落实从严治团、大抓基层工作部署,深化基层改革力度大、有成效。

   (3)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形成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创先争优、积极奉献,在疫情防控、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工作中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社会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2.参评资格:

   (1)特指班级团支部。

   (2)团支部必须录入“智慧团建”系统,且信息完整,团支部2021年度“对标定级”评定等次应为四星及以上。

   (3)所属团员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2021年度平均参学率不低于80%。

   (二)优秀共青团员

    1.参评条件:

   (1)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2)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4)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5)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团纪,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2.参评资格:

   (1)从14至28周岁的团员(含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中评选,个人信息必须录入“智慧团建”系统,2021年度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等次。

   (2)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2021年度学习率不低于80%,2021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3)近5年(2017年1月1日以后,不含2022年)获得过区级及以上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奖项或荣誉。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

    1.参评条件:

   (1)政治上强。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3)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4)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

   (5)作风上强。心系广大青年,积极参与“统一行动日”活动,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切实为青年办实事、解难事,工作扎实、业绩突出。

   (6)自律上强。带头贯彻从严治团相关要求,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2.参评资格:

   (1)从校级团组织中的专职、挂职、兼职团干部中评选,必须常态化从事共青团工作,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2年,个人信息必须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2)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2021年度学习率不低于80%,且所分管团组织的学习率不低于30%。

   (3)教师团干部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教师团干部在2020年度、2021年度工作考核结果至少有1年为“优秀”等次或所属团组织在2020年度、2021年度工作考核结果至少有1年为“优秀”等次。

   (5)学生团干部2021年度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等次。

   (6)近5年(2017年1月1日以后,不含2022年)获得过区级及以上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

   (四)优秀团支部书记

在个人满足“优秀共青团干部”的申报条件,所属支部满足“优秀团支部”的申报条件基础上,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参评条件:

   (1)扎根一线、充分彰显基层共青团干部作为,严格落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团支部工作清单制度》等团的基层建设相关部署要求,大力推动团支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充分激发支部活力。所在团支部建设成效明显,团员满意度高,规范开展“对标定级”评定工作。本支部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及时准确完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2)工作开拓创新,在思想引领、团建创新、服务团员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基础团务、志愿服务、新媒体运用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

    2.参评资格:

   (1)特指班级团支部书记,担任团支部书记1年以上(截至2022年4月30日)。

   (2)所在团支部建设成效明显,团员满意度高,2021年度被评定为四星以上团支部。

    二、申报说明:

    1.各校级团组织对照分配名额进行推报,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团支书、优秀团支部辅导员候选人将通过材料审核与共青团知识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选,优秀团支部将通过材料审核、集中汇报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选,区教育团工委将按照一定差额比例,择优进行区级表彰并向市级推报参评。

    2.凡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单位团组织及个人不得推报:

   (1)近2年内团组织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的;

   (2)近2年内团组织负责人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

   (3)近2年内有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或公序良俗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近2年内单位或个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并在影响期之内,或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的;

   (5)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团组织长期不换届、不配齐团干部,落实基层组织改革、学校共青团改革等全团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不得力的;

   (6)团组织被随意撤销、合并或归属到其他部门的。

    三、工作要求:

    1.突出政治标准。各校级团组织在推荐工作中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要将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严把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看推荐对象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急难险重新”任务等关键时刻冲在前、靠得住。

    2.把握工作进度。各校级团组织要严格按照申报名额分配表(附件1)进行申报,并按照清单要求(附件2)填写相应申报表格(附件3),各推报单位上报时对申报对象进行排序汇总(附件4)。于2022年4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报送六合区教育团工委,于2022年4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稿盖章版报送六合区教育团工委,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3.严格把关条件。各校级团组织要严格按照参评条件和分配名额做好申报对象推荐,加强审核把关,对申报对象进行全面了解,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团员青年及有关方面意见,在推荐人选所在地区或单位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见附件5),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由单位出示公示无异议证明(见附件6)。

    联系人:俞行健          联系电话:025-57759651

    附件:

    1.申报名额分配表

    2.申报清单

    3.申报表

    4.申报名单汇总表

    5.公示样表

    6.公示无异议证明

 

   南京市六合区教育团工委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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