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合区教育系统跟岗锻炼人员学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来源:本站原创  撰稿: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9-21 9:18:26  浏览次数:7058


根据中组部教育部《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组发[2017]3号)、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管理意见的通知》(苏委教[2017]14号)文件精神,以及《六合区中小学(幼儿园)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试行办法》(六教工委〔2018〕34号,六教〔2018〕88 号)要求,参照局管正职年度考核办法,制订区教育系统跟岗锻炼人员(见习校(园)长)学年度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区教育系统跟岗锻炼人员(见习校(园)长)。

二、考核标准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基本标准是:

优秀: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岗位纪律;大局意识强,品行优良,廉洁奉公,工作勤奋;精通业务,所任教学科质量优异;有改革创新精神和敢于责任担当,履职能力强且业绩显著;

合格: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岗位纪律;品行好,服从分工,廉洁自律;熟悉业务,所任教学科质量不低于学校同年级平均水平或区平均水平;工作积极,履职能力好且成效明显;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不高,群众基础较差,违反岗位纪律,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依据考核对象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政治品德、能力素质、工作实绩三大项,形成百分制量化考核结果。

政治品德(满分20分)。主要考评其政治素质、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大局意识、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能力素质(满分20分)。主要考评其所具备的与履行岗位职责相匹配的业务素质、责任担当和工作能力;

工作实绩(满分60分)。主要考评其完成年度工作量、工作成效及其提出改进提高、创新工作的意见建议和实施情况;

个人专业成长情况(近两年)。

考核量化方式:思想品德、能力素质两项结合跟岗学校(单位)民主测评、个别访谈、领导班子考核意见和考核组综合研判进行量化赋分;工作实绩根据考核登记表信息和佐证材料进行逐项赋分。

四、等次确定

1.根据跟岗锻炼人员考核量化分确定考核等第。

(1)确定为优秀等次的,量化考核得分应80分以上;

(2)确定为合格等次的,量化考核得分应在60分以上;

(3)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量化考核得分60分以下的。

2.以下各类特殊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确定考核结果:

(1)有下列情形的确定为“不合格”等次:①受党政纪处分人员或立案人员;②无故旷工。多次迟到、早退,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病、事假(不含法定产假)累计超过半年的;③工作责任心不强,执行工作制度不严,玩忽职守、刁难推诿、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④其它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2)有下列情形的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①对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不力的,如:承担的工作在各级各类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等;②工作作风低下,弄虚作假、谎报情况、隐瞒事实、欺骗领导和群众,群众反映意见较大的;③当学年度因工作失误或者纪律问题被问责的;④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仍未被撤销或屏蔽的。

五、考核程序

1.考核对象上报个人总结,如实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并提交佐证材料;

2.考核小组到跟岗学校(单位)进行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

3.跟岗学校(单位)的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考核意见(由跟岗学校(单位)在考核登记表中填写);

4.考核小组根据前面三项材料进行量分;

5.领导小组进行逐个审议,拟确定考核等次;

6.局长办公会和教育工委会研究确定考核结果。

六、相关事宜

1.全体跟岗锻炼人员(见习副校(园)长)要统一认识、认真对待、端正态度,要以考核为动力,振奋精神,尽职履责,扎实工作,争创佳绩。

2.相关学校、责任科室要客观、公正的评价每一位考核对象。

3.考核结果运用:考核优秀者推荐提拔;考核合格者视情况推荐提拔;考核不合格者不推荐提拔。

4.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1:考核登记表.docx

附件2:征求意见和民主测评情况表.docx


六合区教育局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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