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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设立“南京市六合区哆莱咪艺术培训中心”的决定书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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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翠珍同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你申请举办设立“南京市六合区哆莱咪艺术培训中心”,经审核,符合设立要求,准予办学,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你领取办学许可证后,必须到区民政局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领取法定代表人登记证。到区物价局领取收费许可证,办理收费项目、标准的核定备案手续。到区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发布招生广告应到我局备案。

你举办的培训机构不得设立分支机构,不得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不得将招生和承担的教学任务委托或承包给其他非教育组织、经营性中介公司和个人实施。若须变更项目(包括名称、负责人、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应及时向我局提交书面材料,办理变更手续。

我局每年对民办教育机构进行年度检查,对连续两年检查不合格者将停止办学。希望你在办学过程中遵纪守法,规范收费,加强管理,注重质量,维护信誉。

南京市六合区教育局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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