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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度南京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学校心理咨询员资格认证报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资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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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教育局、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市直属学校:

经研究,决定开展2008年度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学校心理咨询员资格认证工作。现就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报名时间:20081225(星期三)~1227(星期六)

              上午:9001200

              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秦淮区教师进修学校(长白街2-1号,乘1473031444649304等路公交车在夫子庙站下,往白鹭洲公园北大门方向步行约五分钟即到。)

3、报名条件: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教师均可报名——①、凡我市各中小学(含职校、中专校)、幼儿园从事或有志于从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并参加过由市教育局认可的按照《南京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方案》举办的培训班,修满162课时,成绩合格且结业者(带结业证原件和复印件);②、参加国家劳动部举办的心理咨询员培训且取得三级咨询员证书者(带结业证原件和复印件);③普通高校心理专业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且有一年以上(含一年)工作经历者(带毕业证及学校证明)。

学校心理咨询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教师均可报名——①、符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条件,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学校出具证明),参加过市教育局认可的按照《南京市学校心理咨询员培训方案》举办的培训班,修满282课时,成绩合格且结业者(带结业证件和复印件);②、参加国家劳动部举办的心理咨询员培训且取得二级咨询员证书者(带结业证原件和复印件);③、普通高校应用心理专业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且有二年以上(含二年)学校心理咨询工作经历者(带毕业证及学校证明)。

4、报名手续:

①、提交个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2张;

②、报南京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需提交:个人成长报告、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方案、心育专题研究报告(或论文)以及“南京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认证申报表”(一份,需注明学校全称且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报南京市学校心理咨询员需提交:个人成长报告、心育专题研究报告(或论文)、个别(心理)咨询报告、小组(心理)咨询报告(上述材料一式五份)、两年以上心理咨询工作经验(学校出具证明)以及“南京市学校心理咨询员认证申报表”(一份,需注明学校全称且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5、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宝淮    8662475752307723

备注:报名表从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网(www.njxljy.com)或南京市教科所网站(www.njjks.cn)的“心育指导”栏目中下载。


附件一:南京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认证申报表;


附件二:南京市学校心理咨询员资格认证申报表;


附件三:个人成长报告撰写说明及封面;


附件四:心育专题研究报告(或论文)撰写说明及封面;


附件五:个别(小组)心理咨询报告撰写说明及封面。

  责任编辑:刘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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